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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安排
考点 |
报名地点 |
专业名称 |
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 |
初试时间 |
北京考点 |
北京城市学院(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) (2012年1月7日开始网上报名) |
表演(影视表演) 表演(编导) 表演(主持配音) 表演(模特表演) 表演(音乐表演) 表演(社会文化) 摄影 影视摄影与制作 |
1月15日至2月1日, 2月16日至3月1日 |
1月23日、2月2日或3月2日任选一天 |
表演(舞蹈) |
1月15日至2月1日, 2月16日至2月20日 |
1月23日、2月2日、2月21日或3月2日任选一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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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表演(学前教育) |
3月9日或16日 |
3月10日或17日任选一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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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潍坊考点 |
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|
表演(影视表演) 表演(编导) 表演(主持配音) 表演(模特表演) 表演(音乐表演) 表演(舞蹈) 表演(社会文化) 摄影 影视摄影与制作 |
2月26、27日 |
各专业2月28日面试,表演(编导)、摄影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3月1日笔试 |
注:以上各专业初试及复试时间请以最终报名确认时公告为准
专业报名须交验下列材料(材料不齐,不予报名):
1、提供考生所在省高考考生号(向所在学校索取,号码共14位)。
2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3、报名考试费:本科:初试报名费100元/人,复试费80元/人;专科舞蹈表演(学前教育)120元/人。
4、考生本人需到场现场照相。
学校网址:www.bcu.edu.cn 咨询电话:010-62321818
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:按教育部文件规定:我院美术类使用省联考成绩;表演类及摄影类专业考生所报考专业(方向)属省统考范围内的,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(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)使用省联考成绩,不属于省统考范围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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